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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香港及早完成國家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23:10)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北大法學院教授饒戈平今日(29日)在《紫荊》撰文,提及香港及早完成國家安全立法迫在眉睫,強調「拖延得愈久,付出的代價就愈大,國家直接介入的可能性也就愈益顯得必要」。

饒戈平指出,反修例風波深深影響一國兩制進程,管治香港絕不能簡單理解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他在文中表示,中央行使管治香港的憲制性權力同時,必須尊重、保障香港高度自治,「該管的就理直氣壯地管,不該管的就放手讓港人自己處理」。

文章寫道,中央管治權並不只限外交、國防,「而是廣泛的、多方面的」,包括對特區政制發展最終決定權、對特首的指令權等,稱行使上述權力是正常行使憲法、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性權力,「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說『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

饒戈平建議,在中央管治權的各項條款,應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包括中央對特首及主要官員選拔、任命、監督、罷免的制度及程序、解釋《基本法》實施細則等,另又表示要完善特首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包括完善中央就有關事務向特首發指令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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