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國慶,本港多區爆發衝突,其間警方搜查一間被指是「黃店」的糖水店,一名售貨員在店內被搜出伸縮棍。另有男學生涉在荃灣一條天橋上,向橋下的警員投擲垃圾桶。兩宗案件今(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5月22日及5月8日,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首案的被告林智豪(30歲)報稱為售貨員,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出,被告去年10月1日在長沙灣福榮街218號「甜一刻」內管有一支摺合時長23厘米、延伸時長50厘米的伸縮棍。據了解,警方在該店附近設置觀察點,下午見到不少人出入,遂搜查店內市民的隨身物品。
次案的學生梁文輝(23歲)則被控一項襲警罪,他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男警員9674賴信安。據悉,當日有示威者在天橋聚集,被告向橋下的警員投擲一個垃圾桶。垃圾桶落在警員約5米範圍內,並無傷及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