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台灣籍跨國公司經理涉凌晨以噴漆塗污警署的橫額,並被指襲擊警員。事隔接近半年,台灣經理今(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以刑事毁壞及襲警共兩項罪名。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保釋,其間不准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黃麟傑(49歲)為台灣籍,持香港身分證,今早操普通話表示明白控罪。他報稱為人事部經理,辯方透露他在一間跨國火車硬件公司工作,來港居住逾12年,已婚及育有一對子女。
控罪指出,被告去年9月30日在香港仔警署外損毁屬於該警署的兩幅橫額,即以黑色油漆噴污上述財產;以及同日同地襲擊警署警長X。據悉事發在凌晨5時。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2日,以待警方檢取閉路電視片段、比對化驗涉案的油漆及筆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