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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電話滋擾襲擊前女友 督察還押4周獲准保釋 (15:20)

兩年前與女友分手的男督察,多次以電話、電郵及上門滋擾對方,其間更在街頭襲擊女方,女方即使搬家,男督察仍到其辦公室找她;他又涉嫌在水警基地襲擊一名女友人。男督察早前被控以普通襲擊、遊蕩及拒捕共4罪,提堂後還押至今已4周,裁判官批准被告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再訊。

報稱警隊督察的被告李天洛(35歲),現已停職,毋須就4項控罪答辯。裁決官批准被告以現金5000元、由父親作人事擔保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下周一(23日)中午前須把所有旅行證件交到法庭、居住報稱地址、不得干擾本案證人X和Y,以及禁止前往控罪書內的案發地點。

4項控罪指被告於去年8月29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前女友X、去年9月2日在香港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一房間內襲擊女子Y、去年10月31日在X位於長沙灣元州邨的單位外遊蕩及今年2月21日在葵芳興芳路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據了解,Y是被告的友人,兩人並非情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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