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兩度去信投訴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今日(17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見傳媒,指出通訊局處理投訴並不是在乎有多少人欣賞或者不欣賞有關節目,坊間有人提出某些節目欣賞數字很高,恐怕並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因為投訴必須按照通訊局本身既定的機制處理。
邱騰華指出,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除享有編輯自主,同時亦受到《香港電台約章》的制約,因此須按照《約章》完全履行公共目的及使命,並向顧問委員會負責,以及接受通訊局的制約。若果投訴成立,港台必須提出更正,以至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