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於去年6月9日民陣反修例遊行後,10日凌晨涉嫌在立法會外搬動及架起鐵馬後被捕,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早前獲保釋外出。今 (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短暫撤銷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希望前往德國一所大學作交換生,但被裁判官拒絕。
被告戴安(22歲)為中大學生,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6月10日在立法會大樓公眾入口,連同其他人非法集結。案件本來押後至3月9日再訊,但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而需重新排期。被告早前獲批准在今年1月底至2月初期間到美國耶魯大學交流,今次希望更改保釋條件,容許他完成獎學金條件,在3月中至10月初期間離港到德國一所大學作交換生。
裁判官指出,由於案件涉及其他被告,而案件仍未排期再訊,在技術上有困難,亦希望保障被告可出庭答辯的權利,因此拒絕其保釋更改申請,但希望控方能盡快處理案件,完成答辯後對被告申請決定或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