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5日北角至炮台山發生兩批持不同政見者衝突,其中涉案地盤工人和廚師事隔半年後,分別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獲裁判官批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出,報稱地盤工人的李河龍(48歲)於2019年9月15日在港鐵炮台山站A出口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張摺櫈,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而報稱廚師的吳志謀(44歲),控罪指出他在去年同日於北角明園西街17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壘球棍。
控方要求兩名被告答辯,但辯方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押後答辯,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間兩名被告各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外出,並不得離港,但毋須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