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今年1月在旺角一劏房搜出水喉通土製炸彈等爆炸品,男補習教師早前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名,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6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再被拒絕。曾就保釋事宜呼籲引進電子監察的高院法官黃崇厚,今在庭上再次促請當局在切實可行情況下作研究和考慮。
21歲被告黃棨騫,報稱任職全職補習教師、居於紀律部隊宿舍。控罪指出,被告於今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樓一個劏房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喉管炸彈及火柴頭。案件已排期在4月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黃官特別提及,留意到近期多宗保釋申請涉及電子科技監察,需要就其效用、可行性、相關顧慮作慎重考慮,而非只依靠訴訟雙方律師陳辭及常理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