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日(5日)宣布完成有關閒置天橋和「斷橋」問題的主動調查,發現13條位於不同地區的幹路或道路上,共有29處閒置的行車天橋路段或接駁口出現「斷橋」的情況,當中有路段早於1981年建成,涉及的天橋路段或接駁口均閒置逾10年,有部分更超過30年。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有關天橋路段或接駁口被閒置多年,難免令公眾認為政府未有適切規劃和積極推展相關路段的工程,又可能已錯過發展新道路的黃金時機,建議定期召開跨部門工作會議及檢視各閒置天橋路段或接駁口的發展情況,並於有需要時諮詢當區區議會。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若政府因部分人的即時關注和反對而暫緩或擱置建造新的道路,待出現交通擠塞才考慮再作推展,不僅會錯失建路先機,亦將擠塞問題拖延十數載。公署建議運輸署、路政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繼續加強游說地區人士和區議會,針對性回應持份者的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