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青年辱國旗判社服令 律政司申請加刑改判監禁 (14:15)

去年9月有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集會,21歲冷氣技工學徒涉踐踏國旗、將國旗丟進垃圾車和水池等,遭警方拘捕。他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今(4日)申請覆核刑期,認為原審裁判官未有考慮罪行嚴重性、被告加刑因素等,建議改判監禁。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後,宣布押後頒判辭。

羅敏聰(21歲)早前承認去年9月22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及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毁損、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原審裁判官當時考慮到被告認罪和沒案底,加上行為不涉焚毁國旗,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相關報道:青年侮辱國旗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2019年10月29日)

相關字詞﹕侮辱國旗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