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2月29日)為8.31太子站事件半年,有人在旺角獻花及堵路縱火,至周日(3月1日)凌晨,衝突仍未平息。中四男生被指將雨傘放在垃圾桶燃燒,令火勢加強。男生今(2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下令他還押至4月27日再訊。男生投訴警員迫他在口供紙上簽名,否則會增加控罪。
學生莊通才(17歲)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出,被告3月1日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垃圾桶。據悉事發在凌晨,有警員尾隨被告,被告其後被搜出口罩及防火手套等。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以待控方翻查閉路電視及檢取手機,其間被告還押。辯方透露,被告的母親3年前中風,日常由被告照顧。
辯方投訴,被告凌晨約2至5時在警署錄口供,因為精神不佳,希望稍作休息,亦要求見律師,但兩項要求均被警方拒絕。辯方稱,被告警誡下有招認,但「答案唔係被告自己講,係警員寫完迫佢(在口供紙上)簽名,否則會加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