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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潘冬平介紹文章帶宣傳性質 認專業失當除名一個月緩刑半年 (14:19)

香港綜合腫瘤中心5年前在官方網頁刊登中心總監潘冬平的介紹文章時,涉嫌形容他為「肝膽胰外科領域上國際知名專家」、「首次在港以射頻消融技術處理早期肝癌」等,導致文章帶宣傳性質、顯示潘冬平比其他醫生優越等,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醫委會今(27日)展開紀律聆訊,潘冬平承認一項專業失當,被判在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6個月。

潘冬平被控於2015年10月批准、默許或未能採取適當措施,防止香港綜合腫瘤中心刊登帶宣傳性質、顯示自己比其他醫生優越,或資訊不被允許的文章,包括形容潘冬平為「肝膽胰外科領域上國際知名專家」、「首次在港以射頻消融技術處理早期肝癌」、「帶領瑪麗醫院發展肝癌微創手術」等。

辯方求情稱,事發時潘冬平剛由公立醫院醫生和大學學者轉為私人執業醫生,他當時應中心要求,把自己在香港大學使用的個人簡歷交給中心,讓中心作介紹文章之用。辯方形容潘冬平未注意醫學學者和執業醫生所用簡歷的分別,發現犯錯時已即時移除相關文章。辯方同時呈上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等醫生的求情信,肯定潘冬平對港大、醫學專業的貢獻。

醫委會指出,醫生使用不當的宣傳文章,會令公眾或病人誤以為該醫生擁有特別治療技巧,從而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雖然潘冬平沒意圖宣傳自己,惟行為已構成專業失當。但醫委會認為潘冬平已汲取教訓,亦肯定他的醫學成就,判他在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6個月,其外科專科資格則交由教育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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