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今年1月1日發起元旦大遊行,19歲建築工人在遊行開始前遭警員搜出玻璃樽、火機和防毒面罩等物件,早前控以「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建築工人同時獲批訟費。
獲撤控的被告曾朗軒在庭外指出,在灣仔警署扣留期間遭警員不禮貌對待,包括有警員向他稱「邊X個都保你唔住,耶穌都救你唔到」、「唔好理(為何要打指模),再問就打你」,以及超過20小時遭不同警員問話。
控方今在庭上表示,經評核證據後,認為未能證明被告有合理疑點,故決定申請撤控,惟一度反對曾朗軒的訟費申請。法庭最終批准被告獲部分、共18,800元的訟費。據了解,曾朗軒原申請27,800元的訟費。
曾朗軒(19歲)原被控在今年1月1日灣仔軍器廠街天橋上管有一個空玻璃樽、一包砂糖、兩個火機、一個防毒面罩、一卷保鮮紙、兩對手套、7個口罩、兩個護目鏡、一個黑色背包、一件藍色風褸和一個黑色頭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