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教琴的17歲青年上月底涉嫌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被控縱火罪。案件今(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還押再訊。據了解,警方調查後在被告租用的劏房單位檢獲11個汽油彈。
被告陳俊輝(17歲)報稱任職運輸工人,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車場閘入口,用火損壞葵涌警署。
據了解,被告涉連同另外兩人當晚向葵涌警署門口擲汽油彈,經調查後,警方在被告租用的青衣一工業大廈劏房單位,檢獲11個疑似汽油單、通渠水等。
辯方透露,被告生於單親家庭,他有音樂天分,就讀小學時已考獲鋼琴演奏級,現時兼職教琴,租用青衣劏房單位作教琴之用,並非只有被告擁有該單位的鎖匙。被告另兼任運輸及派傳單,以幫補家計。
裁判官表示,案情嚴重,拒絕讓被告保釋,押後至4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以及檢驗懷疑汽油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