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蔓延,有公司要求曾到訪內地的僱員,回港後「自我隔離」14日。工聯會接到約20宗個案,稱有僱員被迫以年假或無薪假抵消自我隔離的日數,甚至被扣薪,相關個案已轉介勞工處。工聯會亦提到有屋邨的外判清潔工不獲發口罩,需自費購買,認為政府有責任向他們提供口罩。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有本地製衣廠工人及學校校工早前從內地回港,被僱主要求在家自我隔離,其間要扣除至少7日年假。何啟明指出,《僱傭條例》列明僱主給予年假時,需向僱員發出不少於14日的書面通知,因此僱主私自調動年假的行為或犯法,市民可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
勞顧會成員鄧家彪提及,將軍澳尚德邨的外判商沒有向保安及清潔工提供口罩,「工友要自己撲口罩,或者靠住戶畀」。鄧家彪認為,政府有責任確保外判承辦商的前線員工有足夠裝備。
被問到工聯會對全面封關的立場,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要因應疫情發展,再研究相關措施。麥美娟亦呼籲商戶不要囤積口罩,「唔好發瘟疫財」。
另外,荃灣區議會主席陳琬琛與兩名議員今早(31日)在荃灣楊屋道街市附近視察期間,發現食環署外判員工不獲公司派發口罩。他們責成食環署必須妥善監督外判公司,保護前線基層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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