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日(30日)呼籲僱主,為前線及有需要的員工提供外科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以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並建議僱主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安排彈性工作。
勞工處又發稿呼籲外籍家庭傭工在休息日留在家中,以減低新型冠狀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需要外出的外傭應佩戴外科口罩,並避免在人多擠擁的地方逗留。處方提醒,僱主若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即違反《僱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勞工處提到,衛生署要求從湖北省抵港的人,如沒有任何徵狀,應戴上外科口罩,並繼續佩戴直至離開內地後14天,其間應盡量自我隔離;至於其他從內地回港的市民,返港14天內亦應盡量留在家中;如有需要外出,應佩戴外科口罩。
勞工處提醒,曾到訪湖北省的市民若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應立即到就近醫院急症室求診,亦指出如僱員被衛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醫學監察或檢疫,衛生主任會為其發出寫有「須接受醫學監察」的醫生證明書,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或有關的僱傭合約,讓該僱員放取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