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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年初二旺角襲警傷人等 一中六生禁保釋 有被告投訴遭警打後腦 (22:15)

大批市民年初二(26日)晚在旺角紀念2016年旺角大衝突,其間堵路示威,防暴警到場拘捕多人。其中4名18至23歲青年今日(28日)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各人暫毋須答辯,除涉傷人的18歲學生保釋遭拒,其餘3人獲准保釋。

4名被告面對不同控罪,並分拆成4宗案件處理。首案起訴中六學生馬俊棋(18歲)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他被指於今年1月27日凌晨,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據了解,被告及約10人案發時包圍X,並涉以玻璃樽及傘襲擊X至流血,X送院後要縫7針,現仍留院。

另一宗案起訴學生黎嘉豪(20歲)兩項襲警罪,他被指於今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襲擊警司AAA及高級督察BBB。據了解,被告案發涉與另外約20人堵路,他被捕時涉反抗及踢到兩名警員。

其餘兩宗案件分別起訴大專生陳曉蓉(18歲)及保安員顧嘉銘(23歲),陳被指於同日在旺角攜有一把摺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顧則被指於同日在旺角管有一支伸縮棍,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

控方申請將4宗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並反對所有被告保釋。裁判官聽畢辯方陳辭,除馬俊棋須還押至4月7日再訊,其餘3人均獲准以1萬至2萬元保釋至2月或3月,他們須守宵禁令,以及禁足案發一帶。

另外,部分被告在庭上投訴,其中黎嘉豪及陳曉蓉稱遭警方強迫穿上示威衣物拍照,顧嘉銘表示在警車上遭警員「不斷打後腦」;黎嘉豪及馬俊棋均表示會爭議警誡供辭的自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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