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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揚聲器襲警 區諾軒被指於警「捱更抵夜」時提無理要求 (16:25)

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涉於2019年7月7日九龍區大遊行當日,以揚聲器襲警,區諾軒早前否認兩項襲警罪,辯控雙方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辭。控方陳辭時稱,區諾軒於警方「捱更抵夜」執勤時,提出無理要求,「要求見指揮官喎,要求停止執行職務喎」。控方指出,警方可以用適當武力清場,「記者冇特權,議員冇特權,市民冇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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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陳文慧於結案陳辭表示,區諾軒當日「兇狠」敲打警員關志豪的盾牌,令關志豪憂慮會受「即時的非法武力侵犯」;即使與關志豪無身體接觸,仍附合法例中「襲擊」定義。對於辯方早前質疑關志豪在口供沒有提及受驚,但庭上有提出,控方說「因為我問吖嘛,我問佢咪答囉」,故不影響證人可信性。

區諾軒當日於高振邦多次警告下,仍以揚聲器在其耳邊叫喊,控方斥行為蓄意;主控官引用案例指出,以聲音干擾事主聽覺可構成「毆打」,故區諾軒的行為絕對是 「毆打」。

控方斥區諾軒於警方「捱更抵夜」執勤時,提出無理要求,「要求見指揮官喎,要求停止執行職務喎」。控方指出,警方可以用適當武力清場,「記者冇特權,議員冇特權,市民冇特權」。控方又說,若區諾軒敲打盾牌的行為為合法,「(警方)仲可以點止暴制亂?」控方陳辭完畢後,辯方隨即感謝控方「激烈的言辭」。案件未完,下午繼續由辯方陳辭。

控罪指出,區諾軒(32歲)於2019年7月8日凌晨約12時半,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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