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昨(20日)入稟區域法院,聲稱2017年農曆年三十年宵市集舉行期間,她在維多利亞公園遭3人襲擊,救護車未能於合理時間內到場,故向施襲3人、警務處長及醫療輔助隊總監索償,同時指控警務處及醫療輔助隊疏忽失職。
原告為張秀珠(譯音),被告依次為魯珉軒、劉嘉興、羅子峰、警務處長、醫療輔助隊總監。
原告在入稟狀指稱,她2017年1月27日凌晨途經維多利亞公園,走到8號門靠近模型船水池時,遭首三名被告襲擊、猛烈推撞及大力摔倒在地。原告認為,警務處長、醫療輔助隊總監未能於合理時間內,確保救護車到場將其送院,涉及疏忽與違反法定責任,導致她延遲接受治療,故此向以上兩人及涉施襲的3名被告索償。
資料顯示,警方2017年曾安排約千名有處理暴亂經驗的警務人員,在農曆新年期間當值及後勤,亦有軍裝警在維多利亞公園的年宵市場中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