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於2017年懷孕後受男友指使,僱用兩男恐嚇向家人索錢,並用兩名友人銀行戶口清洗40萬元黑錢,又演「大龍鳳」假扮遭綁架,再向家人索35萬元贖金。涉事6人早前分別被裁定串謀洗黑錢、串謀勒索等10項罪成,其中一名指使同黨追債的被告今(2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明言案情可判監,寄語他珍惜機會。
本案第六被告文學輝(55歲)早前被裁定串謀勒索罪成,控罪稱他指使另一名被告莊浩文追債。同案其餘被告分別為情侶徐景樺(31歲)和楊夢儀(28歲)、撥打追債電話的莊浩文(26歲)、借出戶口洗黑錢的梁惠琳(22歲)和韓可欣(又名張鳳艷,43歲)。
法官判刑時表示,第六被告至今還押41日,已決心不再沉迷賭博及酗酒,亦已歸還他涉及的4000元騙款,家人及教會十分支持他,故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須遵守3個條件,包括遵從感化官指示工作及居住、承諾戒除賭博及酗酒等壞習慣、有需要時接受感化官轉介治療療程。法官認為本案案情原可判他監禁,但寄語他珍惜機會,日後努力工作。
本案其餘被告徐景樺、楊夢儀、莊浩文早前分別承認欺詐、串謀勒索等罪,徐下月7日判刑,楊判18個月感化令,莊判囚22個月。韓可欣、梁惠琳經審訊後裁定串謀洗黑錢罪成,韓判囚16個月,梁則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