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17日)公布,2019年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700宗,常見的有花旗參、蘭花、象牙、活生爬行動物、穿山甲鱗片,以及乾海馬。發言人強調,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到國際公約規管。
漁護署及香港海關將加強執法以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提醒離港旅客,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於2018年5月經修訂後罰則已提高,任何人違反有關申領許可證的規定,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
旅客攜象牙手鐲入境被判監
漁護署表示,自新罰則生效後,有關案件的判刑明顯加重,亦有不少被法庭判監的例子。其中,有旅客因非法攜帶一隻象牙手鐲進入香港被判監2星期;另一名旅客因非法攜帶30克海龜飾物進入香港被判監4星期。
農曆新年將至,漁護署提醒,市民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所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