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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促警方公開催淚彈成分 許智峯盼完全禁止使用 (15:15)

過去半年的反修例示威中,警方使用逾1.6萬枚催淚彈,其化學成分一直惹來公眾疑慮。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日(16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公開在港島中區所發放的催淚彈的成分及化學物質,案件將於2月12日提訊。許智峯表示,待此案有裁決後,將繼續向高院申請禁制令及司法覆核,希望完全禁止對公眾衛生及巿民健康有害的催淚彈。

入稟狀指出,原告人許智峯要求被告警務處長,就港島中區一帶發射的催淚彈的成分及化學物質,須於高院頒下命令的14日內,交出誓章及文件予原告人律師或其醫療專業顧問。

許智峯入稟後在庭外表示,今次代表7600名巿民眾籌入稟,以對抗警暴。過去官員一直拒絕披露催淚彈的成分,甚至聲稱對巿民健康的無影響,他質疑若日後巿民吸入催淚彈的有害物質,出現癌症等健康問題,是否由警方賠償。

許智峯說,警方發射催淚彈,維持治安雖涉公眾利益,但巿民的健康及公眾衛生,「難道不是更大的公眾利益?」他希望法庭明白今次入稟有合理理由,待有裁決後,他計劃繼續入稟申請禁制令及司法覆核,以對抗警暴,以及在公眾健康的考慮下完全禁止催淚彈的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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