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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破壞匯豐被判入戒毒所 維修費20萬元超法庭賠償令上限 (12:40)

33歲無業男不滿匯豐凍結「星火同盟」戶口,上月擊毁上水匯豐分行的玻璃、櫃員機等,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有毒癮的無業男今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辯方透露,被告願意全數賠償維修費,上次提堂時的維修報價為10.2萬元,惟今日報價上升至20萬元,比上次增近一倍。

被告王繪豪(33歲)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在上水中心商場匯豐理財易中心,無合理辯解下損壞2個廣告燈箱、5塊強化玻璃、1部入票機、2部存錢機及4部自動櫃員機。

辯方甫開庭透露,被告願意全數賠償維修費,亦有團體攜全數現金到庭;控方表示,相關維修費為20萬元,較上次提堂提出的10.2萬元補價費用高。因賠償金額超過法庭賠償令上限的10萬元,裁判官下令被告自行與匯豐處理。

法庭早前索取被告的戒毒所報告,辯方透露,報告顯示被告有毒癮;辯方另求情稱,被告因「社會活動」而沒有工作達6個月,以積蓄維生,被告的60歲、患高血壓母親於其還押後須申請綜援;被告承諾不再參與社會活動,照顧母親。辯方說,被告決心戒毒,亦願意賠償以表誠意,建議法庭考慮索取感化報告。

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到案發時被告沒有持有其他違禁武器,無人受傷,而被告亦願意賠償;但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長期服用冰毒,遂判被告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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