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汽車在本港並未普及,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其發展情況,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今午(15日)回應有關提問時說,在自動駕駛技術方面,創新辦認為長遠而言,訂定清晰的法律框架有助技術的發展,運輸署已就此着手研究相關法例修訂。
陳帆指出,現行的《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已經容許駕駛者在駕駛座椅可看到與駕駛有關的資訊,包括所需的導航和駕駛資訊,但倘若政府容許駕駛者在停車的狀況下觀看現時受限制的資訊,例如電視節目和預錄視象,駕駛者可能會因而分心,危及道路安全。
陳帆亦稱,運輸署已着手研究法例修訂,目標是透過「監理沙盒」的規管概念,容許業界測試創新的技術,並與業界密切協作,共同制定自動駕駛車輛規管的模式及測試所需的條件和配套,以締造合適和安全的道路環境推動測試。他表示政府將全速進行相關研究工作,並會適時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