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於24年前透過地產公司向西貢大網仔一土地業主「套丁」,惟工程至2004年仍未竣工,2019年遭高院裁定敗訴,須交回土地及要向業主一方賠償約82萬元,但她之後沒有履行判決,業主一方再申請方國珊破產,案件今(15日)在高院提訊,方國珊以申請法援為由,獲准將案件押後3月11日再訊。
呈請人關雄盛,為已故地主何淑明的長孫暨遺產執行人,早前申請將方國珊破產。無律師代表的方國珊今在庭上表示,正就案件申請法援,要求押後案件。方又同時指出,她已申請暫緩執行判決,案件會在4月28日開庭處理,押後至其暫緩執行申請有裁決後才處理 。
呈請人一方不反對押後,但澄清4月開庭的案件不是處理暫緩執行判決,另外原審法官在上次聆訊,認為方國珊未提供詳盡理據,要求她再交誓章,故一直未處理。聆案官最後只批准破產案件押後至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