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地盤散工涉前年透過Facebook認識3名女網友,其後分別相約各人見面,並在屋苑梯間強姦一名16歲少女,以及與一名12歲女童非法性交,並事後威脅發佈對方的裸照。散工更曾前往23歲女網友的住所外企圖強姦她,其後遭女網友設局拘捕。該地盤工被控強姦、企圖強姦、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刑事恐嚇共4罪。7男陪審團今(14日)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大比數裁定散工強姦、非法性交和刑事恐嚇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以等候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
被告黃子軒被控於去年9月23日,在屯門兆麟苑貴麟閣樓梯強姦X;同年10月6日,在兆麟苑寶麟閣與13歲以下的Y非法性交;同年10月10日,在牛頭角某大廈企圖強姦Z;以及同年10月13日刑事恐嚇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