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長羅致光上周四(9日)動議把延長法定產假至14周的條例草案繞過內會,交付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他今早(12日)發表題為〈再談延長產假至14星期〉網誌,解釋因時間緊迫,只可以決定做與不做,基本上無時間作出預告。羅致光稱,若立法會議員對其突如其來的動議有所不滿,他亦只能在此致歉。
羅致光文中提到,部分人認為有關決定是「陰謀論」,他解釋,整個政府除了他之外,都是直至他在立法會「起身」動議後才知悉,形容是「先斬後奏」,「我都是在翌日早上才於政府內部,包括特首,交代我的決定和處理,以及致歉」。
羅致光指出,當日提出動議前約半小時,才知道如何可以在符合《議事規則》的大前提下,讓法案有機會在今屆立法會完結前完成,而有關議案措辭,他是在立法會周四上午9時開會前的6分鐘才確定,基本上沒有時間作出預告。
另外,他表示,單是將法定產假「10星期」改為「14星期」,理論上可以很快實施,但由於僱主可向政府申請發還新增的4個星期產假開支,故需要建立一個全新的機制,當中涉及人手、新辦公室及相關資訊科技系統,因此即使通過法例後,仍需約18個月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