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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倡政府直接頒布《國歌法》 陳淑莊轟勢令香港再受衝擊 (18:00)

立法會內會自10月復會至今午召開12次會議,都未能選出內會正副主席。

【18:00】政府回應傳媒就《國歌法》查詢,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特區政府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全國性的《國歌法》,充分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國歌條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與部分人士聲稱的「限制言論自由」完全無關,更絕對不是所謂「惡法」。

政府發言人稱,在草擬《條例草案》的過程中,諮詢了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的意見 ,並出席委員會舉行兩次共約15小時的特別會議,聽取了190名公眾人士和團體代表的意見,亦多次與不同政黨、專業團體、法律界代表和學者等見面,聆聽和吸納他們的意見。

發言人強調,《條例草案》的草擬經過十分嚴謹的程序,亦收集和採納了社會不同人士的意見。當局會適時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以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17:20】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會後敦促主持內會的公民黨郭榮鏗盡快進行主席選舉,以透過內會成立法案委員會處理延長產假草案。他重申,把條例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審議或直上大會都是「次選」做法,希望可以經內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郭榮鏗會後表示,對於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若《國歌法》不能透過本地立法,政府就要直接頒布實施,他表示十分震驚,指摘梁美芬是恐嚇港人、說出「心底話」,說明政府和建制派渴望內會盡快選出主席是為《國歌法》通過鋪路,罔顧市民討厭所有「惡法」,把香港人的自由空間加上更多刑罰。他批評,建制派想內會盡快選出主席不是為民生議題。

他強調,全國性法律《國歌法》當中有些條款不能亦不應適用於香港,如行政拘留、要求傳媒播國歌,他表示,直接頒布《國歌法》會破壞一國兩制。

【16:37】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批評,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稱癱瘓內會,是為阻礙《國歌法》本地立法。梁美芬稱,若《國歌法》不能透過本地立法,要由政府直接頒布在港實施。陳淑莊回應指出,根據《基本法》,《國歌法》只能在直接頒布在香港實施和本地立法「二選一」,而政府已決定經本地立法,否則是「彈弓手」、「鑽空子」,令香港在未處理好反修例風暴時再受衝擊,她指摘建制派做法不恰當。

梁美芬之後再解釋,她是想指出民主派的想法幼稚,不熟悉《基本法》,不知道之後發生的事,會影響中央與特區關係,「仲要人同意你政改?」她稱,《國歌法》已放了在《基本法》附件三,若本地立法做不到就要直接公布,舉例《國籍法》亦是直接公布的全國法律,未來若有官司亦用大陸法處理。她強調,國歌是主權問題,「如果連這些事都不想做,肯定這班人是不接受一國兩制」。

至於如何可以令《國歌法》由處於本地立法程序變為直接公布,她稱,政府可以撤回《國歌法》草案,直接公布;亦可待7月本屆立法會會期完結,該條例草案就會自動失效。她認為「無希望可以本地立法」,不相信立法會可以透過本地立法方式通過此法例,「唔好嘥呢啲時間」,若她能連任立法會議員,「都不會提本地立法」。

她稱,政府知道她的看法,強調只是談法律,不是代表政府;又說不知道政府何時才能作出決定,「這屆政府最出名是拖」。她表示,基本法委員會沒有討論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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