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去年10月發起「18區遍地開花」,其中23歲設計師在大埔聚集,驅散期間被捕,帶返警署後被搜獲3枚汽油彈。設計師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案發時欲將汽油彈帶離現場,裁判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被告續還押候判。
被告為設計師王琬瑜(23歲),她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晚上約6時,廣福道有人聚集,警方到場後追截逃離現場的黑衣人,並制服被告,將其帶返警署後,警方於其背包搜獲3枚汽油彈及1瓶含液體的膠樽,經化驗後,證實膠樽內含625毫升易燃液體,汽油彈分別含95至140毫升易燃液體。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現職設計師,她身為基督徒,明白不應訴諸暴力。她案發時純粹欲攜汽油彈離開現場。辯方又說,被告會聯同義工組織及教會做義工服務,及曾為殘疾者籌辦時裝展。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說,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且或會對社會及自己構成危險,明言監禁無可避免,將案押後至1月24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