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稱,警方使用催淚煙中的「CS」,加入一般鹼性洗衣劑後的半衰期僅一分鐘,用一般洗衣程序已可處理。
李家超在書面回覆中表示,催淚煙成分中的「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CS),「正如一般的污漬」,會在洗濯衣物過程中被冲洗至水中並逐步溶解,溶解後的CS可被快速水解;在攝氏25度的水中及加入酸鹼值pH 9的一般洗衣劑後,CS半衰期「只有一分鐘」,故一般洗衣程序已可處理。
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在立法會會議上,引述網上傳聞稱,有前線警務人員把工作期間穿著、可能沾有催淚彈殘餘化學物的制服和衣物,帶到自助洗衣店清洗,令市民擔心在有關店舖清洗的衣物會受污染。李家超回應稱,參與行動的軍裝及便衣警員都可按行動需要,把制服或行動裝束交予警署內、由外判服務承辦商負責營運的洗衣房清洗,警方無接獲人員匯報穿著已清洗的衣服後不適。
李國麟又指出,警方去年11月17日在毗鄰伊利沙伯醫院的加士居道施放多枚催淚彈,問警方事後有否聯絡醫管局,為伊院內可能已受化學物污染的衣物安排特別清洗。李家超回應稱,醫院已安排環境清潔,並陸續更換空調抽風及醫用壓縮氣體等系統的過濾網裝置,但他卻沒有回應提問中有關衣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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