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去年9月在東涌持刀衝向黑衣市民,有市民受驚下高呼「刀啊!黐線㗎!」,幸好事件中無人受傷。該運輸工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今(8日)判刑時指出涉案武器殺傷力不輕,被告更揮刀使途人受驚,縱使是有人先掉雜物攻擊,亦非開脫罪名理由,但考慮到他認罪,以及寓所遭塗鴉「殺人犯」令其家人受牽連,酌情減刑後判他入獄9個月。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告蔡彼得(45歲)報稱任運輸工人,他承認去年9月1日,在逸東邨巴士總站外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
裁判官說,據案發片段顯示,被告所使用的武器殺傷力絕對不輕,即使未曾開鋒,亦可對人造成嚴重傷害,加上案發地點路人眾多,更有人驚呼「刀啊!黐線㗎!」,證明有人受驚,事件中無人受傷純屬僥倖,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縱使被告求情稱案發時遭黑衣人掉雜物,裁判官稱不會考慮減刑,稱被告遇上如此情況應報警而非揮刀,同時強調法庭判刑不會考慮政治。
不過,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他寓所外亦被塗鴉「殺人犯」、「刀手」等字眼,家人生活受牽連,酌情減刑後終判他入獄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