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救護員去年7月凌晨,涉非禮15歲少女。救護員早前否認非禮罪名,案件今日(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15歲少女稱,當晚曾感覺被人跟蹤,其後一名男子從後握其胸部後逃跑;辯方將會爭議被告身分,聆訊明續。
被告陳卓銘(26歲)報稱任消防處救護員,他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黃大仙雲華街10號慈樂邨樂安樓行人天橋上,猥褻侵犯女童X。
庭上播放15歲事主早前的錄影會面,事主說,當晚凌晨回家路上,感覺有人在商場跟蹤她,途經天橋時有人從後雙手握其胸部,事主回頭望到一名男子,當時他正從斜坡跑走,事主大聲喝罵,並叫「非禮」。事主形容該男子身穿黑衣、卡奇色短褲及戴有約21厘米長側肩袋。事主回家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