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港島發生大型示威,社工陳虹秀及另外15人在銅鑼灣及灣仔被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14人今日(8日)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全部14人的案件轉介並排期至1月23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有歷史系院長嘉許的學生申請離港一周完成報告,惟遭拒絕,14人需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今日處理兩宗案件,首案7名被告為陳佐豪、金君卿、劉宇軒、郭美均、許智銳、陳子揚及鄒咏霖,他們被指在銅鑼灣紀利佐治街1號一帶參與暴動。次案則控告8人,包括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他們被指涉在灣仔軒尼詩道22號與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
其中首案第五被告、即歷史系學生許智銳申請短期離港,他獲學系主任及一名教授撰信協助申請,並透露他曾兩次成為獲選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今次離港對他學業非常重要。惟裁判官最終拒絕申請,被告仍不得離港。
另外,上月9日在旺角被搜出摺疊刀、卡片刀等武器的18歲理大生陳靖鋒,他今日再次應訊,表明不認罪,案件排期至1月31日開審,其間繼續還押。控罪指出,被告今年1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攜有摺疊刀、卡片刀及筆型玻璃爆破器。
逃犯條例 相關新聞:
龍門冰室老闆稱特首令「全民覺醒」光顧黃店 施永青憂「弱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