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路高架天橋3年前發生車禍,一輛N368號線九巴將路面上的私家車司機撞跌落14米橋底,導致該司機下身癱瘓。涉事九巴女車長去年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5個月。被撞至下身癱瘓的司機昨(2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九巴和女車長賠償損失。
原告為劉卓彥,被告依次為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以及涉案女車長林瑞慈。入稟狀指出,兩被告因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等,導致原告受傷,故入稟索償。
翻查報道,2017年8月20日凌晨2時許,當時一輛拖車、警車和「死火」的私家車停在荃灣路時,一輛巴士駛至疑收掣不及,撞向一輛警車,同時導致私家車司機被撞至拋起,飛墮至14米橋底下一輛私家車車底,司機當場重傷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