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於1993年為3人「代考」車牌,遭廉政公署起訴後潛逃25年,至月前換領其香港身分證時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日(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半年。
57歲被告張志明報稱無業。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指出,被告雖然認罪,但他潛逃多年,法庭不能給予全數刑期扣減,考慮到他犯案次數較同案被告少,酌情減刑後判他入獄半年。
案情指出,被告1993年曾代替3名考生分別參加私家車、中型貨車及輕型貨車駕駛考試。被告考試及格後,運輸署向該3名考生分別發出正式駕駛執照。
被告於1994年被廉署拘捕,但他之後未有出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事隔25年,被告2019年10月在入境處換領香港身分證時被捕。
至於與被告一同經營「代考」的商人,他案發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已於1995年被判入獄兩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