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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以硬物「私了」清路障男 官頒令禁披露事主身分 (16:03)

2019年12月1日凌晨,一名男子在旺角獨自清理示威者路障時,被一名男子以硬物襲擊頭部,事後要縫10針。涉案的22歲裝修工人,連同去年涉在旺角「私了」及縱火的兩男一女,今(2020年1月2日)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控以傷人等罪。3宗案件均押後至3月12日再訊,只有一人獲准保釋。兩宗涉及「私了」的案件,裁判官均頒下「禁止報道令」,不准任何人披露能辨認事主身分的資料。

首宗涉「私了」清路障男的案件,被告梁啟樂(33歲)報稱是裝修工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出,被告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控方呈上閉路電視截圖,形容被告施襲的手法兇殘。

第2宗涉及「私了」的案件起訴一男一女,為無業的羅偉華(56歲)及服裝店銷售員黃綺婷(22歲)。兩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男被告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罪指出,兩人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西洋菜南街,連同其他人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男被告另被控使男子Y受傷。據悉事主X是內地遊客,男被告持指揮棒毆打X及Y,女被告則將X推落地及持雨傘遮掩。

上述兩宗案件中,控方稱基於案件性質及事主意願,向法庭申請禁止報道令,不准任何人發布能辨認事主身分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及職業。辯方不反對,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頒下命令。羅官下令被告還押候訊,以待控方調查。

男被告羅偉華投訴被捕後,遭便衣警以「雷射筆」射眼睛一分鐘,羅官記錄在案。

第3宗案件起訴調酒師沈俊傑(19歲)一項縱火罪,控罪指出他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站C1出口外,用火摧毀屬於港鐵公司的旺角站出口。據悉有片段拍到被告點燃火頭,火勢延續20分鐘。

辯方透露被告要照顧七旬祖父母。羅官批准他以2萬元現金、加上女友3萬元人事擔保,須守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等保釋。案件押後至3月12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損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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