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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兩個熱門話題:消費疲弱、垃圾徵費(文:周永新) (09:00)

近來兩個話題鬧得熱烘烘,都有討論的價值。

內地訪港旅客消費大不如前

第一,是香港的消費市場為什麼這麼疲弱?有補救辦法嗎?香港自去年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以來,內地來港旅客多了,數字雖未及新冠疫情前,但街上明顯多了說普通話的遊客。不過令人失望的是,這些訪港的內地旅客,消費能力不僅比前下降,而部分訪港的目的並不在消費,只為到幾個內地網站推介的景點,算是「到此一遊」,「打卡」完後便返回內地,不在香港過夜,花費之少被冠上「窮遊」之名。

內地旅客振興不起香港的消費,本地居民又是否可以多出一分力,令市面不至如此冷清?港人疫後的消費開支,其實與疫前差別不大;無奈隨着客觀環境變化,在過去一兩年,港人消費模式出現了根本性的改變,結果造成今天消費疲弱的局面。

這種市面冷清清、食肆相繼結業的情况,看來一時三刻也無法扭轉過來。就算政府急忙推出各項刺激消費措施,效果並不顯著。那麼,什麼客觀環境的變化令本地消費疲弱?

留客之道:香港是一個可以一遊再遊的地方

一是港人到內地消費已成趨勢。港人為什麼喜歡到內地消費?近日已有不少評論,筆者想補充的是︰港人到內地消費,主要是吃、喝、玩、樂,這些也是內地吸引港人的地方。不過,怎樣特色的美食,多吃幾次,便會有不外如是的感覺;第一次到主題樂園玩得開心,多去幾次,便有點厭了。為吸引港人繼續到內地消費,相信內地商人也會絞盡腦汁,盡量發揮內地優勝之處。單是吃、喝、玩、樂的滿足,吸引力不會長久。

北上消費是方興未艾,還是短暫的現象?現在難有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隨着交通網絡愈來愈方便,香港在各方面融入大灣區,成為不可逆轉的事實。與其呼籲港人留港消費,不如好好檢討香港本身的吸引力。這樣無論內地或外國遊客,都會覺得香港是一個可以一遊再遊的地方。遊客欠缺到香港旅遊的動力,除了香港消費昂貴之外,相信是香港實在「冇乜嘢睇」,否則政府不用每月舉辦煙火表演吸引遊客。至於「盛事之都」,或許可以增加香港的吸引力,惟盛事猶如興奮劑,頻率太密,就不是盛事。香港能夠吸引遊客,說到底,還是香港有條件讓遊客舒舒服服的玩幾天。

講到這裏,不得不提日本。日本所以吸引遊客,除了日圓貶值、交通方便、服務周到等外在條件,更重要是無論旅客到訪多少次,總可以找到再次到訪的理由。日本仍會是港人旅遊的熱點,就算日圓匯價回升,港人遊日的興致不會減退,近日每百日圓兌港元曾報5.1,不少港人已大量「入貨」,足夠未來幾年之用。

幾十萬人離港  削弱消費

香港消費疲弱的另一個原因,是最近兩三年,港人移民英國、加拿大、澳紐,估計數字在30萬至50萬人之間。這些港人離開,自然削弱香港的消費;還有他們在港的親友,就算沒有假期,有空也想去探望在外地的子女和朋友,這是人之常情。香港少了這幾十萬人的消費,市道怎會不受影響。

總言之,港人北上消費成風,也難抗拒日本的吸引力,加上要與移民外國的親友保持聯繫,香港消費疲弱是意料中事。不要把責任推在食肆和零售業的員工身上,批評他們服務態度惡劣。其實在薪酬沒有實質上調的情况下,他們近年的服務態度已大有改善——筆者最近在一間連鎖快餐店吃下午茶時,有員工主動遞上紙巾,以前是沒有的。香港基層工友的工作已十分辛苦,不要埋怨他們了。

適合時間才推行垃圾徵費  說不通

另一熱門話題,是討論了20年的垃圾徵費。政府原本決定在今年4月1日實施;日期逼近時,政府決定推遲到8月1日。為什麼政府要推遲?看不到令人信服的解釋,卻引起公眾諸多揣測,有認為政府要打退堂鼓,如今連原先支持垃圾徵費的政黨也要求政府延後推行甚至擱置。

筆者認為,政府絕對不應把垃圾徵費實施日期一拖再拖。其實,涉及公眾利益的政策,很少有什麼適合推行的時間。大家應記得多年前,政府決定禁止公眾在室內抽煙,食肆老闆群起反對,不少市民也認為措施不可行,食肆員工亦擔心與食客爭拗。那時,政府沒有讓步,雖然初期容許食肆劃分吸煙區,惟最終室內全面禁煙,市民也逐漸習慣了。所以,要等到「適合時間」才推行垃圾徵費,是說不通的。

至於說垃圾徵費擾民,哪有公共措施不會引起公眾不多不少的不便?如果市民提出種種困難,垃圾徵費便一再拖延,但就算再過多幾年,市民的困難相信還是沒完沒了。

其實,只有政府落實推行垃圾徵費,才能知道問題的癥結所在,才能找出解決困難的辦法。例如有意見認為,現有廚餘收集機數目不足;惟就算大量增加廚餘收集機,問題是否就可以解決?現在單憑想像沒有意思,只有落實推行,才能找出最可行和有效的解決辦法。

另一關注的問題是,垃圾徵費雖有助環保,可減少市民丟棄垃圾的數量,不過垃圾徵費會增加市民負擔,因為要用錢購買垃圾袋,對基層市民來說,每月幾十元的額外支出,也是一個數目。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市民對我說︰如果每天要用錢買垃圾袋,他會把垃圾丟棄在街上,因他不想花這筆錢;怎樣處理垃圾,是政府的責任。

使垃圾徵費得到市民接受的建議

總的來說,再去爭拗何時推行垃圾徵費,意義不大。政府應盡快明確公布,措施將於8月1日實行。而為了令垃圾徵費能夠得到市民接受,筆者有以下建議。

(1)在「先行先試計劃」完成後,政府應宣布實施的步驟,並在汲取試驗計劃的經驗後,清晰列明實施細節,解答市民近日提出的疑問,及政府將會推出的應對辦法。此外,在8月1日推行垃圾徵費之前,政府應推行鋪天蓋地的宣傳,務求每一個市民都知悉其中的內容和細節。

(2)政府應推動各區區議會組織簡介會,回答地區人士和居民對措施的質疑,解釋政府的環保政策,及垃圾徵費的意義和作用。另外,關愛隊應「上門」協助市民解決個別困難,及減少他們的憂慮。

(3)對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共約120萬市民,發放「購買垃圾袋」補貼(數額可參考試驗計劃所得數據),為期一年,一年後檢討。這樣,經濟有困難的市民可得到紓緩。

最後,垃圾徵費只是政府環保工作的一環。過去政府的環保工作實在做得不理想,尤其是回收工作,常使市民失望。筆者曾看見清潔工友,把分類環保桶內一切可回收的物品,全部扔進垃圾車斗內,頓覺自己支持環保的習慣實在白費心機。

總言之,政府不做好環保工作,休想市民會跟隨。

作者是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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