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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首.新篇章?」系列|陳岡:以結果為目標——培養學生國民身分認同的知與行 (09:00)

行政長官候選人李家超先生提出的其中一個施政方向,是「以結果為目標」。從這個角度,他會如何看未來教育施政其中一項最具挑戰性的目標——加強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

回想2008年北京首次主辦奧運,全港市民(包括青少年)萬眾一心支持國家舉辦盛事,而當年6月,18至29歲(調查沒有包括18歲以下人士)香港人的中國人身分認同感,是自1997年8月以來最高;到今年2月,北京第二次主辦奧運,香港青年人的國民身分認同程度,經過14年來的社會事件、政治變遷,已遠低於2008年的高位(註1)。強化香港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是校長教師們應做的工作,但當中出現的矛盾,往往卻非單靠加強輸入國民意識便可以化解,因為經驗告訴我們,這矛盾經常藏於學生心內。

學生內心的身分認同矛盾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要求治港者的「五個善於」,第二個便是「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註2),而一些學生內心面對中國人身分認同的矛盾,可能與他們在教育制度內接受國民教育的方式中所欠缺呈現的元素,及在制度外的日常生活因素相關。青少年心內這些矛盾,如果能透過特首落實的教育政策和施政榜樣得以化解,不但可將提升國民身分認同的施政目標變成結果,亦可能為多年來的社會撕裂帶來極需要的和解、療癒,從教育角度觀察之,也許可作出一點貢獻。學無先後,達者為師,不是嗎?

國民身分認同是政府10個首要培育學生的價值觀之一,而「知、情、意、行」便是在華人社會推行價值觀教育最具效能的方法中的4個基本元素。「知」是指認知、觀念;「情」指情緒和情感,是學生的內心體驗;「意」指意志,是學生的內在力量;「行」指行為,屬外在的表現。反映國民身分價值觀認知的行為是結果,也是李先生施政的目標。當行為不配合所教導的認知,便會出現知行不合一的情况,「知」與「行」之間出現矛盾。

「知」和「行」分別是教育過程中容易從外在看到的輸入和輸出。「知」的部分不難教,但學生若沒有體驗到對教學時間有要求的「情、意」內在過程(學生年紀愈大,需更多時間提升其情意),往往在「行」方面結不出成果。2008年6月香港人的中國人身分認同高企,與同年5月汶川大地震之後,港人情感被四川同胞所受的苦難和抗災表現出的勇氣所動,培養出港人決要幫助四川同胞跨越這苦難的意志,不無關係。

「情」不能靠灌輸 需讓學生體驗

要讓學生在國民意識方面動情,要知道「情」是不能靠灌輸孕育出來的,而是讓他們體驗,那是一個過程。譬如透過與內地同胞直接互動的親身體驗,過程中教師就國民身分認同樹立榜樣,帶領學生在自由的思考環境下反思,信納所教的價值,從而產生實踐的意志。

筆者不止一次見證過,學生在長達8天的校本全級內地交流活動過程中,由起初於內在意識和外在行為呈現對內地人的抗拒,經過每天活動結束後由老師帶領的反思,翌日心態調整後的再度互動,到交流課程結束時,內在意識和外在行為所展現對內地同胞的接納以至欣賞,深深領略到香港兒童與內地同胞在情感層次上的交往、仁愛方面的表達,對建立中國人身分認同、愛國人愛國家的意志,何其重要!對中華民族同胞的仁愛,是愛國人愛國家的基礎,相信畢業自以對中「華」子弟施「仁」愛為創校精神(再由愛爾蘭傳教士發揚光大)的母校的李先生,一定有深刻體會。

教育局2021年公布的《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強調的是知識元素而非情意元素在達至行為目標的重要性,即使在「推行策略」一段有提及情感層面,也沒有強調學生與人互動的親身體驗,只是籠統地講「培養」、「建立」(生活方式)和「感染」(學生),亦沒有提及意志元素;內地交流活動的示例,也沒有突顯情意教育元素(註3)。「國民教育一站通」網頁的資源,亦只強調資訊、資料和知識,沒有強調情意的教學元素。

教師按此進路教授國民教育,往往未能將國民知識與國民行為已處於矛盾狀態的學生,轉化至「知行合一」的境界,某程度上就似硬件俱備但軟件不全,矛盾只會持續。國民身分認同教學法的優化,可由教育局長領導,但行政長官可以指導財政司長:

(1)增加中、小學生的學校籌辦內地交流活動資助額,年級愈高而需更長時間進行建立情意的交流活動,資助額應愈高。現在「赤子情、中國心」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的廣東省外活動,1400元的基本每人資助額上限(還要限於開支的70%以內),實在不足;

(2)增加財政資源開辦課程,培訓教師透過情意教育,引導學生在自由和安全的思想環境下反思交流經驗,令國民身分認同的教育目標成為結果。

「律人先律己」的挑戰

教育以外,施政榜樣方面,由於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均經常強調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而青少年最願意聆聽的教導,並非來自管治者(或教師)所說的話,而是他們能夠做到他們所宣揚的。管治者能否在行為上貫徹實行青少年被教導的價值觀,會影響青少年接受這些價值觀(包括國民身分認同)的情感和實踐意志。10個首要培育學生的價值觀當中,學生們會重視特首及他領導的班子,會否展示對他人(特別是學生們)的「尊重」和「同理心」,像他們的老師一樣以身(教)作則,譬如,他們是否完全遵守自己公布的政策(例如限制社交距離措施)方面的「誠信」等。

在法律和《資助則例》的框架下,香港的教師紀律性甚高,與其他專業人士乃至紀律部隊出身的李先生領導的班子,同樣面對這個與培育學生價值觀相關的「律人先律己」的挑戰。

註1: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現轉為香港民意研究所)的調查研究(bit.ly/3jKwUEe)

註2:〈夏寶龍講話:全面深入實施香港國安法 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2021年7月17日《明報》

註3:課程發展議會(2021),《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頁48、49、62

作者是資深中學、小學校長,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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