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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運動的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回應袁彌昌(文:楊文俊) (09:00)

拜讀袁彌昌博士本月4日於《明報》觀點版發表的文章〈抗疫與「核選項」:北京的選擇〉(下稱「袁文」),文章認為反修例運動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太平洋戰場類似,反修例運動示威者在運動中後期的激烈行動,與日軍採用的「神風特攻隊」策略相近,均是對博弈毫無幫助可言之行動;至於實施《港區國安法》,則可與美國擲原子彈轟炸日本結束二戰作類比。筆者認為,相關類比未對民主派以至示威者彼此間的關係作深入分析,實存在相當的紕漏。

港示威者與民主派沒組織可言

要將二戰太平洋戰爭與反修例運動作類比,大前提是反修例運動的博弈雙方均是與美國和日本一樣有綿密的組織。現實上,正如袁文所言「示威者……面對警察時大多是一哄而散、四圍逃竄,根本毫無效果」,可見示威者根本沒有組織可言。「神風特攻隊」的發動,屬日本政府主導,明顯具有組織,與示威者行動的本質實有重大區別。

另一方面,民主派亦實質上沒有組織可言。民主派內部向來以四分五裂著稱,板塊甚多而彼此間往往難以協調,對選舉成績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以2012年立法會選舉為例,民主派在5個地區直選選區中的3個選區「贏票數輸議席」,類似情况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其中兩個地方選區亦再一次出現。有這種怪現象,很大程度歸因於民主派的板塊並沒有整合,在比例代表制下參選名單過多,僧多粥少,分薄票源,導致選舉成績奇差無比。以上現象,已反映民主派根本從來沒有被組織起來,與組織嚴密的建制派不能相提並論。

民主派太傾向於意圖倫理

正因民主派根本沒有組織可言,故什麼人或什麼組織屬民主派,坊間往往眾說紛紜、沒有共識。就民主派與示威者關係是否密切,答案可以為「是」,亦可為「不是」,端視乎是指哪個民主派組織或人士以至哪一批示威者,以至如何定義「民主派」。同理,示威者由於亦缺乏組織,故此很難指他們是被任何的個體所動員;更合理的解釋,似乎應該將示威者的出現理解為社會現象。

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認為,參與社會事務者的關注點可基於意圖倫理或責任倫理。所謂意圖倫理,是指參與者傾向基於其理念行事;而所謂責任倫理,則指參與者傾向基於其自身預估行動將帶來的結果行事。若為政者只考慮意圖倫理,會導致政治運動的訴求因不能切合社會實際情况而無法達成;若為政者單單考慮責任倫理,則會失去本心,變得毫無原則可言。今天香港廣義上的民主派以至反修例運動示威者,問題正正是出於太傾向於意圖倫理,使民主運動往往收效甚微。

太着重意圖倫理,首先就是導致民主派和示威者彼此間不可能形成有效共識。眾所周知,要成功達到目標,非一人之力所能辦到,更多時候需同心協力、集腋成裘。如果大部分組織或群體都是單純以意圖倫理為本,使自身的理念成為枷鎖,那將無法與立場或理想有差異者形成共識、進行合作。而本來立場已有共識者,亦會因意圖倫理的傾向,而將理念的純粹性視為作出價值判斷的唯一標準,久而久之將傾向以責任倫理作思考者視為異類,結果令較傾向於責任倫理者被邊緣化,傾向意圖倫理者則主導一切。由於意圖倫理無法引導參與者適應社會現實,任何運動一旦被傾向意圖倫理者主導一切,即很可能失去群眾支持,使運動無疾而終。

嘗試多從責任倫理角度思考

為何香港民主運動往往建基於意圖倫理而非責任倫理?筆者認為,這是因為香港大部分人都成長於過往港英政府刻意營造的去政治化環境中,對政治未有充分認識,當然難以估算行動所帶來的後果,很自然會無法以責任倫理角度來思考。筆者實非完全否定袁文對反修例運動的意見——袁文在分析反修例運動上有不少真知灼見,乃屬建基於責任倫理的分析,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香港的民主運動往後該如何發展,筆者並沒有確切答案,但顧及意圖倫理時,可減低對意圖倫理的重視程度,嘗試多從責任倫理角度思考,或許會是迎來曙光的一個可行方向。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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