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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工作 不外判責任 解決結構性的問題(文:葉兆輝) (09:00)

《明報》12月5及12日連續兩份《星期日生活》,報道了外判清潔工人所面對的不合理待遇。從藝術家程展緯先生就應徵港鐵清潔工和服務經驗,發表對兩位局長(運房局長和勞福局長)的公開信中,正正反映出現存外判工作的漏洞和外判清潔工人所面對的困境。

12月12日文章〈一個抽鞭者的自白〉,更暴露外判清潔工作結構上的問題。黃迺元先生由清潔工轉變為蚊型清潔公司老闆,需要面對私人市場價低者得的遊戲規則。就算幾不願意,也只能不斷向工人開刀,以壓低成本,賺取微薄的利潤。

企業重關懷社會 何不改善工人待遇?

報道指出,政府外判清潔工權益,較私人機構外判清潔工佳。有趣的是,很多本地大型地產商營運的商場和港鐵,歷年都獲得不少與社會關懷相關的企業獎項,包括員工參與不同類型的義務工作,關心貧窮人士和關懷長者。當然,這些活動對公司形象和僱員的向心力及歸屬感有一定幫助。更重要的是,這種義務工作可增加社會上各階層人士的互相了解,促進社會共融及和諧。但很有可能,這些被照顧的貧窮人士,正正是為他們旗下商場工作的服務提供者。既然這些公司那麼着重關懷社會,為何不能為這群沒有能力為自己發聲的清潔工人和保安人員,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呢?

就港鐵而言,實在令人失望。既然政府擁有約70%股權,何不樹立良好僱主榜樣?即使維持外判工作安排是商界大勢所趨,為什麼不能別樹一幟,或起碼增加額外條款,保障一些不能發聲或被漠視的工人之權益,提升合理待遇,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

倡議港鐵直接聘用清潔工

記起當年某位港鐵主席聲稱,任何措施都要照顧港鐵股民的利益。港鐵股民(包括筆者)也不值港鐵對外判工人的苛刻待遇。人口老化,港鐵站洗手間使用量必然有增無減。政府作為一位有責任、有承擔的僱主,更應樹立榜樣。運房局長更加責無旁貸,需要撥亂反正。在此,向那些受聘於最低工資,仍能保持洗手間清潔、敬業樂業的工作人員致敬。

筆者一直倡議,在不太影響財政承擔之下,直接聘用這些工人。試想,這些為港鐵清潔的員工,若能像其他港鐵員工,享受免費乘搭港鐵的優惠及得到合理工資的待遇,可以大大改善他們個人及家庭生活。這安排所衍生的微小額外開支,對港鐵營運根本毫無影響,為何不能為本地的弱勢工人,多行一步呢?

當然,自由市場供求、政府的干預和參與,亦需要有所約束。但眼見這種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充斥市場,這種視而不見的管理作風,實在令人失望和氣憤。

最低工資兩年一調整 物價也是?

另一方面,兩年一次的調整最低工資,不單止未能回應工人的要求,更使工人的生活未能適時調整。試想,物價是否每兩年才調整一次?為何不能採用每年物價指數的改變作為自動調整的基礎?難道那些活在最低工資的工人的生活,不會受到每年物價指數改變影響嗎?各人多行一步,解決社會矛盾,只盼望那些有心和有能力的持份者和企業家,實際支持和關顧貧窮中努力工作掙扎求存的工人。

根據政府2020年貧窮報告,單親及新移民在職貧窮住戶的家庭負擔,較一般在職住戶沉重。這些組別中,在職住戶大多只有一名住戶工作,但每戶平均需撫養1.4名兒童,高於整體在職住戶(0.5名)。在職貧窮住戶多達5.55萬戶,人口約17.75萬。這些在職貧窮住戶中,單親家庭及新移民住戶分別為2700及3800戶。當中逾四成只有初中或以下教育程度。正正礙於其教育水平,及工人大量供應的情况下,其議價能力偏低。即使不情願,也需接受最低工資苛刻的安排。

「自由市場調整」失效 政府要多行一步

政府需要向這群低收入人士提供補貼,協助他們自力更生。正如之前官員所說,外判工作,不外判責任。政府要求其他參與者多行一步,筆者更希望政府本身在其有影響能力下多行一步,為弱勢社群多做一些事。為何他們不能靠着自己的努力而好好生活呢?

對於整個低技術工種外判的安排,因為結構性的問題,所謂自由市場的調整,已失去效用,實需要認真檢討和有效干預。期望在新的一屆政府和議會,認真面對本地低收入人士的困境,實施精準到位的措施,才能提升外判工人的生活質素,從而改善本地的貧窮問題。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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