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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官場貪腐文化在港滋生(文:羅健熙) (09:00)

傳媒早前報道,中國恒大公司執董兼香港總經理黃賢貴,涉嫌向香港紀律部隊高官送禮。該總經理今年9月中秋節前夕,將兩個標價涉逾3000元,內有鮑魚、香檳、姬松茸等的酒店禮物籃,送給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兩人回應事件時,聲稱禮物總值不超過3000元,因此沒有向處方申報。

兩人在紀律部隊任職多年,一人甚至官至副處長一職,傳聞將問鼎入境處長寶座,沒理由不懂避嫌,可能的原因只有3個:一、以為無人知悉,會「過到骨」;二、經常收商界禮品,已習以為常,完全沒有警覺性;三、錯誤理解現有規定。無論是哪個原因,相信市民都不能接受。

即使作為一名普通公務員,入職之初通常都會收到一份由廉政公署印製的「公務員防貪小冊子」,之後亦可能須出席防貪講座,小冊子清楚列明「即使與公務無關,公務員也不能隨意收受任何利益」,可謂為官ABC。是次事件被揭發後,兩名官員才急忙通知處長,再向傳媒作出一些令人錯愕的解釋。

收禮籃官員解釋牽強 自圓其說難服眾

郭俊峯解釋「由於我跟黃先生屬私交友好,並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基於以上原因,我並沒有向入境處處長申報這食物籃」。相信公眾都會質疑,什麼時候一名入境處高官會與商界高層成為好友?他們是小學同學嗎?經常一起打高爾夫球嗎?郭俊峯及政府至今沒有進一步解釋。即使份屬好友,「無任何公務往來」之說又成立嗎?「入境處的工作範圍廣泛,與一個大財團、大集團沒有公事來往是很奇怪的」、「入境處和恒大無可能無公務來往」、「負責處理簽證管制的官員好多人搵」,說這些話的不是張三李四,而是前入境處長葉劉淑儀。

根據《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規定,公務員「接受其他人士」禮品的上限是1500元,「接受私交友好」禮品的上限是3000元,超過上限則必須申報,而酒店官網顯示兩高官收取的禮物籃標價為3388元,因此,兩官明顯已違反相關規定。然而,郭俊峯卻解釋「2020年的售價是3188元,另外有早鳥優惠,可享八五折減價,故這食物籃在2021年的價值,不會超過3000元」。我在想,郭副處長不如說恒大高層有優惠,不論禮物籃實際價值為何,高層購買就一定不會超過3000元好了?

飯局事件不調查 上樑不正下樑歪

兩名入境處官員是今年涉嫌貪腐的最高級官員嗎?非也。就在今年7月,香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香港入境事務處長區嘉宏及香港海關時任關長鄧以海,這3名專責保安事務的首長級人員,同樣被揭發今年3月接受商界邀請(又是恒大!),於私人會所內的高級餐館享用貴價晚宴。政府當時竟然聲稱「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更沒有展開紀律聆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說「事件應告一段落」。然而,民主黨於7月底至8月初進行民調,發現有69%市民認為政府沒有清楚地交代飯局事件,僅有11%市民認為已作交代,結果可說是一面倒反映了市民的不滿。英國首相約翰遜一名幕僚在去年英格蘭實施嚴格抗疫限制期間,戲稱曾在唐寧街首相府開派對的影片,早前曝光,約翰遜隨即下令徹查和就事件致歉;雖沒有實質違反限制,但這名幕僚最後也宣布辭職。反觀香港官員在抗疫期間實際違反禁令,竟只需罰款5000元草草了事「告一段落」,毫無問責可言。

今次再有高官收受利益而不作申報,充分反映「上樑不正下樑歪」,林鄭帶頭不尊重和恪守過去政府一貫對官員必須廉潔奉公、按規章辦事的要求,沒有指令嚴肅處理飯局事件,不作紀律調查,各級官員就會以為收受利益、出席飯局皆沒有問題,制度從此崩壞,歪風就會於官場蔓延。

官場貪腐文化 由收小禮物開始

何君堯回應事件時說「市民對官員表示愛戴、欣賞,尤其是中國文化,會送禮物表心迹」,意圖為兩官開脫,但往往官場貪腐文化就是由這些小禮物開始滋生。2012年,中央提出了有關國內官員工作作風及密切聯繫群眾的8項規定,當中強調為官須「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而今年中秋,國家監察委員會亦推出宣傳口號「清風與明月是佳節最好的饋贈」,在在表明國家不希望再有官員從一個小禮物盒開始貪,貪到將過億元的受賄現金藏於家中。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執業大律師查錫我指出,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恒大與入境處有公事往來,文首所述兩個官員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所以認為廉政公署應該主動調查事件。

我相信兩官今次沒有依照申報制度行事,已嚴重打擊公務員團隊的廉潔形象,影響公眾對入境處處理公務不偏不倚的信心。若政府再次如飯局事件般馬虎了事,待市民淡忘後蒙混過關、不作懲處,那麼貪腐官場文化就會在香港慢慢植根。

(編者按:葉劉淑儀參選立法會選舉香港島西地方選區,該區候選人還有陳學鋒及方龍飛;何君堯參選選舉委員會界別,候選人名單詳見bit.ly/3EPVDzP)

作者是民主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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