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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紓困措施助短期扶貧(文:阮穎嫻) (09:00)

早前政府公布了《2020年貧窮情况報告》。

2020年受到疫情影響,經濟大受打擊,貧窮人口上升是自然不過的事。貧窮人口定義是入息在貧窮線以下,而貧窮線在香港的定義是家庭入息中位數的50%,不同人數的家庭各自有一條貧窮線,貧窮線會隨中位數的上升下降而改變,是相對貧窮的概念,而不是絕對貧窮。因此,雖然名目是「貧窮線」,但也是不平等的問題。

政策介入前貧窮率較上一年上升

我在〈疫情衝擊只令窮人當災〉(2021年2月16日,《明報》)講過,疫情打擊的行業很多都是低下階層,例如服務業和飲食業,在疫情下幾乎不能運作,相反中產或專業人士很多都可以在家工作,工作較為穩定,較不受疫情影響。

雖然貧窮線已經因為經濟不好,而比起2019年有所下降,但低層較多失業、停工或者開工不足的情况下,當然有較多人會跌入貧窮線,政策介入前的貧窮率,遂由2019年的21.4%上升至2020年的23.6%。

派錢1萬元 助政策介入後貧窮率下降

政策介入後貧窮率由2019年的9.2%下降至2020年的7.9%,最大的功臣為派錢1萬元。不過,全民派錢動輒要幾百億,只可做一次。

疫情打擊下,發達國家很多都慷慨地給予國民援助,因此社會不平等在政策介入後反而下降了。發達經濟體疫情的額外支出和放棄的收入平均達到GDP 11.7%,還未計其他貸款和擔保;香港政府更花了約16%,高於發達經濟體平均;新興市場經濟體只有約5.7%(註1)。具體措施例如荷蘭有計劃資助企業支付員工90%的薪水,英國也有80%,美國則一星期有多600美元補償失業員工,有人的救濟金甚至比起工作時的薪水還多(註2),因此國內不平等下降。不過,長遠而言,當這些援助消失時,由於疫情改變了勞動市場生態,因此國內不平等會上升。

另一樣有關貧窮線要留意的是,如果只計及恒常措施的政策介入,政策介入後的貧窮率比起2019年是上升的。原因是疫情打擊大,但因疫情跌到貧窮線下的人未必合資格,也未必想申請綜援等現金援助。他們非長期貧窮人士,認為只要疫情過去就能重新工作,申請現金援助也有若干程序並需時,因此1萬蚊的現金派發很能夠幫助這些人。

有左翼認為,這顯示政府的社會保障做得不夠,要增加社會福利云云。但這些說話每一年公布貧窮人口的時候都會說一次,今年更加因為受疫情影響,所以數字更加不可以用來作準,而要看長期趨勢。

了解貧窮線計法有助分析

貧窮線公布以後,左翼及社工不斷執著政策介入前的數字又升了,說政府的扶貧做得好差,因此要更多財富再分配。財富再分配的扶貧效果主要看政策介入後的貧窮率,而非政策介入前,這是論述的邏輯不當。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主要基於勞動市場的第一次分配;透過教育、全民醫療保健和勞工法例等,壓縮工資分野。在許多歐洲國家,工會談判涵蓋整個行業的工資,這使政策介入前已經更平等。

長期來說,人口高齡化會令貧窮率數字有壓力。原因是貧窮線只計收入,很多人退休有資產,還是當作貧窮,例如有位同事退休,拿幾百萬退休金,有一層2000萬的物業,仍當作貧窮人口。尤其中國人社會,儲蓄率高儲埋一大筆,錢去了物業,多年來大幅升值,之後日日去快餐店下午茶過「草根」生活,有些還有子女給他們幾千元一個月,但因為政府紀錄統統不計,帳面收入歸零所以變晒窮人。

西方國家比較多人無儲蓄,靠退休金,子女不見得會供養,用貧窮線計就比較反映現實;在香港人社會講貧窮線,隨着人口老化,政府每年公布時被左翼大罵扶貧不足,就如拿西方石頭砸自己的腳一樣,好痛。不過有貧窮線,做政策研究較多數據引用,這是學術貢獻,我支持。我亦認為,基層不會有儲蓄,中產錢未必夠用到百年歸老,老年貧窮問題仍然存在。

公屋有扶貧效果

另外,有不少左翼認為政策介入後貧窮線不應計及公屋。例如「社福界教父」周永新表示:「實際落入受助市民口袋的錢並沒有這麼多……非現金項目中公屋居民所得的津貼,得益只是數字上的計算,公屋居民的收入並沒有增加。」(註3)香港是繼新加坡之後第二個擁有最多公共房屋的地區,西方國家不計住屋是因為他們根本很少公共房屋。

周教授說到公屋不能增加受助者口袋裏的錢。三人家庭貧窮線為月入1.6萬元。假設有一個三人家庭月入1.4萬元,是「貧窮戶」,住公屋交租2000元,出去租樓租金要8000元,住公屋的他們仍然有1.2萬元可以使;沒有公屋出去租樓,租完得6000蚊。那麼,住公屋為什麼不會令他們口袋多了錢?

他又說如果市價租金上升,公屋居民口袋的錢沒有增加,所以得益沒有增加。假設市價租金本來8000元上升到1萬元。如果他們被踢出公屋,一個月就要多用2000元租樓。市值租金上升,對於在排公屋正在租私樓的家庭來說,每個月都是現兜兜的支出。公屋住戶不應視公屋理所當然,甚至是自己的物業,那都是納稅人的資助。市值租金上升,公屋只會愈來愈搶手。

扶貧作用是去除必要開支後使可支配收入增加。左翼常認為現金才算扶貧,實物不算,可看以下例子。現在有兩個選擇,一是每月2000元現金津貼,二是一間公屋並收標準租金2000蚊,哪一個會是貧窮戶的選擇?以上述一家三口月入1.4萬元計,這戶收到2000元,月入增加到1.6萬元,有望脫離貧窮線,但他們要用1萬元租樓,每月只得6000元可支配收入。相反如果住公屋,雖然現金流仍然是1.4萬元,但每個月有1.2萬元可支配收入。他們的選擇,還需要說明嗎?

講到公屋不能改善基層生活,誇大扶貧效果,實在太過分。公屋無用,政府就不必那麼辛苦,承諾要每年3萬間公屋,但追極都追唔到公屋供應。要批評公屋,不如批評其效率太低,用那麼多錢建公屋又要管理,我已經寫過好多次(如〈功利主義賣公屋〉,2017年11月7日),不再詳述。如果將所有公屋甩手,然後所有公屋變成外國的社會房屋現金津貼,現兜兜讓住戶拿着津貼租樓,就不用乾等6年上唔到樓,又不用被罵起不夠公屋。

註1:bit.ly/3s4Jzr3

註2:Williams, Noah (2020) "Unemployment Benefits Under the Federal COVID-19 Relief Package", Center for Research on the Wisconsin Economy, 27 March 2020.

註3:bit.ly/3IEhwod

作者是港大經管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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