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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企濫用「消息指」 科媒霸氣宣告停用(文:陳帆川) (09:00)

全球最大科技新聞媒體之一的The Verge宣布,對科技公司濫用「消息指」忍無可忍,決定不再輕易接納隱藏消息來源,令全球記者擊節讚賞。他們的公告有多霸氣?用不用「消息指」對讀者知情權又有什麼關係?

首先,誰是The Verge?近期最轟動的科技新聞,除了馬斯克在推特貼了一首古詩後賣股,便是facebook改名Meta,全力發展元宇宙。而全球率先報道這獨家消息的,就是The Verge。

有趣的是,該篇獨家報道也是記者引用「對事情有直接了解的消息來源」所撰寫,而內文指facebook發言人拒絕評論改名一事。不過任誰都知道,所謂的消息來源,就是facebook高層或發言人,即是facebook跟記者說改名,但不讓說是facebook說的,然後還要記者對讀者說facebook什麼都沒說,怪哉?

科媒總編斥科企踩踏底線

不足一個月後,The Verge總編輯Nilay Patel親自撰文,宣布更新編採政策,首段即先聲奪人:「我們這樣做是因為,特別是大型科技公司,它們僱傭了多得令人眼花撩亂的公關,經常在消息來源的問題上踩踏可以接受的底線,以轉移責任,將求真的責任推搪給媒體,而又整體上控制着圍繞他們公司的輿論,同時煩得要命。」

這種一針見血而又不怕得罪人的姿態,莫說在香港絕迹,連在西方文明世界都很少見。他還列舉了12個真實例子,說明科技企業常常要求保護消息來源的做法,有多「滑稽地愚蠢」。例如,多家公司要求記者在報道它們的產品發布會時,不能引述高層在營銷活動上對自己產品的評價;又例如,一家外賣公司堅持匿名地討論雞翼的受歡迎程度。

「消息指」初衷是當事人需要保護

大公司濫用「消息指」作為保護傘,因為不想負責任,然而那絕非「消息指」的發明初衷。所謂保護消息來源,即是當事人需要保護,例如爆料者要指證權貴,具名的話可能惹上殺身之禍,於是記者出於道德考慮,會保護消息來源。至於大公司則恰恰相反,正如Nilay Patel所言,發言人要求自稱「公司發言人」而不想具全名,本身已有問題,因為他們領取高薪,正正就是要代表公司發言,更莫說連公司名字都想隱藏了。

天天躲在「消息指」的保護傘背後呼風喚雨、任意擺佈市民大眾的,除了大公司,還有很多。然而,又有多少媒體願意挺身而出,直斥其非呢?

作者是新聞工作者、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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