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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許「加油」(文:梁美儀) (09:00)

香港荒誕事何其多,但又在意料之中。

周日舉行香港馬拉松比賽,部分穿上印有「香港加油」字眼運動服的參賽者在起點被警員截停,並要在大會保安站更換衣服後始能繼續作賽。

本來比賽大會負責人高威林在賽前曾言,參賽者穿上印有「香港加油」字眼衣服是沒問題的,但到比賽當日,又是另一回事。只要沒有患上「政治敏感症」,這麼兩個直看是「香港」、橫看是「加油」的中文字,本應不是什麼政治敏感詞,但警方作為《港區國安法》執行者,但凡被視為延續反修例運動精神的口號、字眼、符號,均得而誅之。

當法庭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作出判決,指在反修例運動中經常出現的「光時」口號,包含將香港分裂出去的意思,自此在公開場合,再聽不到也看不到含有這字眼的物品。然而在維護國家安全這頭等大事上,警方採取寧枉勿縱的強硬立場。

字樣被標籤 恐怕只是開端

這個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出現的「香港加油」字樣,已被視為運動精神延續的政治圖騰,即使不是違禁品,總有方法令人對展示有關字樣感到恐懼。今次警方截停穿上印有有關字樣(如衣服、紋身)參賽人士,豈不是最佳的公開示範?豈非變相將這字眼圖樣,變成會惹來麻煩的政治物品?這是多麼的荒謬,但這已成為香港的日常。

「香港加油」字樣被標籤,恐怕只是一個開端。在不久的將來,標榜「香港」,突顯「香港人」的身分,會否也被視作大逆不道,被打為含有分離意識的舉動?在可見的將來,港人在公開場合集體大喊「香港加油」,會否也觸動當權者的神經?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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