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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供應不足責在何方?(文:阮穎嫻) (09:00)

土地房屋問題近日又鬧到滿城風雨。建制派一直認為是房屋問題導致社會動盪,但歷屆政府無法處理房屋問題,以致亂象頻生,因此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出到聲要求解決劏房問題,中聯辦官員更傾巢而出,高調落區拜訪劏房戶,並收集6000多條意見及訴求,顯示中央對地方官員有要求,不能再在房屋問題上得過且過了。上頭責難,地方官員不能怠慢,加上是選舉年,雖然市民無得選,但幾個潛在候選人的姿態有所變化,《施政報告》也在賣藥。

公屋供應不足之迷

與其討論新界北都會區,不如討論公屋供應更實際。施政報告稱未來10年供應約30萬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公屋加資助房屋),是否靠得住?以往10年落成的公屋單位數,只有今年目標的一半。由2011/2012到2020/2021年度,公營房屋單位平均每年落成數約為1.4萬個。現在官員承諾未來10年會有超過30萬個單位供應,即平均一年3萬,是以前紀錄的兩倍有多,然後還說供應主要集中在後5年、非前5年。如果有位學生過去從來沒有準時交功課,今年他信誓旦旦說一定會交到,大家對他有信心嗎?

要增加供應,首先是覓地,自從有了《長遠房屋策略》(「長策」)的目標後,公營房屋覓地量由2015/2016到2020/2021年度都低於興建目標,是目標的79%到91%不等,在2021年打後土地供應才達標(見表)。相比起覓地量,單位落成量達標率比覓地達標率更低。根據2015/2016及2016/2017年度的10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平均計頭5年要建14.5萬及14萬間屋。看看數字,5年過去,在2015至2020及2016至2021年度落成量分別是8.2萬及7.9萬,為目標的57%及56%,遠低於上述的79%至91%。那即是說,即使有地,但樓還是起唔切,地擱在一邊曬太陽。在2015至2021年間,總共少建了8.1萬間公營房屋,怪不得輪候時間愈來愈長。現在非單人一般公屋申請約15萬宗,8.1萬個單位足夠清了一半的申請者有多。

之前特首林鄭月娥有一個「得意」的想法,要求房委會加快興建公屋進度,否則罰房委會錢。公屋有地但起樓慢的問題,要看整個流程,如生地變熟地、拿批文、走部門、過程序,發展商說中國大陸起2至3年,香港要5至7年,不是無原因的。香港的制度繁複,公務員花費大量時間處理這些程序,有監管但效率低,有好有壞吧。有智庫的研究員援引案例,發現馬頭角公屋地改劃後,因漁護署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未及重置,使原本2016年可以動工的公屋興建要推遲,而動物管理中心遷移的期限是2023年(註),這顯示各部門契合度不足。如果房屋供應是考核官員的重要指標,這樣的障礙理應極快掃除。另外就是收地、土地清理、變熟地等問題。這些問題,未必跟房委會有直接關係,要看個別案例及整個流程,懲罰要看罰哪個部門。

遊戲規則改變的解讀

路透社爆料說中央責成發展商解決房屋問題,並說「遊戲規則已改變」,消息曝光後,地產公司股票大瀉,一家發展商否認事件。由於路透社報道有3家主要發展商被告知此事,因此只有一家發展商否認,並不等於事情沒有發生。事實上,在路透社爆料前,我已聽過地產行家「遊戲規則已改變」的說法,因此我不感到意外。

但大家對於遊戲規則改變的解讀並不一樣。他們之前大概認為,政府會拆牆鬆綁,在規劃、過城規等方面更加爽手。什麼計劃可以通過,發展商其實還是要估估下。若申請遭到否決,同一塊地要過幾年才能再次申請。官員也討厭別人測試他們制度的底線。這或未計及傾補價的拉鋸,與各種程序的麻煩。

然後政府向發展商招手,希望他們申請土地共享計劃。對於遊戲規則改變之說,一個看法是,土地會較容易獲得審批,程序會走得較快,計劃包括公私兩種單位,算是交地出來協助解決房屋問題。但有些發展商的計劃用到很多官地綠化地,然後連同自己小小的農地自肥。其實官員也未必想肥了發展商,但又需要加快供應,還看官員取捨。另一方面,有人算過,其中一些土地共享計劃,發展商扣除送給政府的公營房屋後,其實賺不了多少錢,所以共同富裕、地產商要負上社會責任之說,也甚囂塵上。現在政府開了鵲局,叫地產商入去打麻將,另加一句記住鬆章。當然,申請未批,還有議價空間,最後要看實際賺蝕才知勝負。

長遠規則改變 何事都可發生

以往商界是相信不干預政策的,但規則改變的討論早兩年已經有先兆。「收回土地」兩年前已由民建聯刊登全版廣告提出,當時團結香港基金、經濟學家及地產商經常恫嚇說會司法覆核,還花大量時間研究相關案例。我當時一篇文(〈收回土地建公屋 未能對症下藥紓緩本土熱潮〉,2019年10月8日,《明報》)已經寫到他們「……以為制度是外生的(exogenous)、穩定的,在考量土地收回問題時可假設其不變。但……學者認為,在獨裁國家,選舉、法律、憲法實行等都是內生的(endogenous),受系統內的其他因素影響。獨裁者可以為了達到自己目的改變這些制度,改變本身並非毫無成本及制約,但獨裁者有這個選項」。

現在這天終於來到,時間不長,但若「遊戲規則已改變」,我想問上述人士是否仍然支持發展商可以司法覆核政府,及認為司法覆核的風險能阻礙政府收回土地?

總括而言,遊戲規則改變之說,應以結果而論,政府供應太慢,仍需私人機構參與加快速度,除非有新加坡政府建組屋的大能,否則暫時是協作的格局,但誰賺誰蝕就是一種角力了。特首選委擴大人數後,再無一家發展商拿着一百幾十票變得很有勢力之說,未來議價能力下降。至於過往10年,公屋有地但無樓,應該與私人發展商沒有直接關係。公屋供應不足非私人發展商的錯,但時移世易,如今商家有責。

註:bit.ly/3n8H1Ee

作者是港大經管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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