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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房屋供應 不能解決居住問題(文:鄭立) (09:00)

香港的居住問題,是由很多長遠的原因累積出來的結果。比方說,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前後取消租金管制與租住權保障;在20世紀末,倍增了單程證的配額(由75個漸增至150個),這些都是當年決策的後遺症。

居住問題是遠因累積的結果

增加房屋供應,並非沒有現實可行的方法,短策是將工廈改建合法化,讓香港大量的工廈變成住宅,或者是修法強行收地興建公共房屋,都可以增加供應。

可是,增加房屋供應,是否就解決問題呢?這裏卻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增加了的供應,享用的人到底是誰。

本地公屋階層年輕人難受惠

香港的房屋問題,不僅僅是供應問題,也是優先度的問題,任何不足的資源,取得上自然會有優先次序之分。而香港的制度,並不利於本地出身的基層年輕人、公屋階層出身的年輕人。

比起中國大陸,香港從未實施過土地改革,資產土地從沒被重新分配過,所以舉家無產,反而要供養父母的年輕人其實不少。香港的房屋供應,就算增加,這些人也難以受惠,他們既沒有可以支援他們的父母,也沒故鄉的家族可以收留,離開香港也沒法在移居地找到足以生存的收入來源。如果香港的制度並不能優先保障他們,房屋供應增加後,他們的景况只會相對更惡劣。

不過,大概留意到這問題的人很少,想要解決這問題的人就更少。

作者是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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