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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不是展品,是展示大學的雅量(文:李梓成) (09:00)

香港大學上周向支聯會發信,要求在本周三前移除在校園展示了超過20年的《國殤之柱》,並解釋此舉屬風險評估。大學或許認為這着算無遺策:提前通知,最好是支聯會自己搬走,即使未如校方所願,也免落得逕自拆除的罵名,在支聯會進入解散程序時通知其清盤人這決定,橫豎皆無爭論之力,應該自以為下了很高的一着。

擁有權、管理與風險

在討論國殤之柱存廢前,得先說明上面3個環環相扣的事實。根據港大致支聯會的律師信,大學認為支聯會為國殤之柱的擁有者,但其實不然。時間線回到1997年,當時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創作國殤之柱並運往香港,作為支聯會該年維園集會的展品,同時爭取在各大專院校巡迴擺放。當時維園集會後先運往港大,經過一段時間交涉並通過全校學生投票,一直在校內展示至今。學生會多年來都任管理角色,與支聯會在六四前夕及六四當日洗刷國殤之柱,大學、社會並無異議,久而久之就再無探討擁有權誰屬的問題。但高志活日前表態,確認未就國殤之柱簽訂任何形式的合約,所以這藝術品原則上仍屬他本人。這樣一來,校方致函支聯會,希望在其解散程序間應接不暇之際處理掉國殤之柱的算盤,又添了變數,因為無論已在校內幾無立足之地的港大學生會還是支聯會,原來根本就不是擁有者。

再論風險,既然支聯會並不是國殤之柱的主人,校方的風險評估就是有誤,君不見警方凍結支聯會的資產並不包括國殤之柱嗎?何况國殤之柱在香港大學聳立多年,其間校方多有關顧,並非如今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1998年12月,同學全民投票通過國殤之柱應永久擺放校園後,大學發言人表示:「永久擺放牽涉很多技術性問題……雖然如此,校方已經通知了物業處……全力協助學生把柱搬入校園。」2012年,大學興建百周年校園之時遷移國殤之柱,遷回原位後發現出現裂痕,亟待修繕,最後是由校方安排掛上鋼索固定,翌年問題再現,也獲建築學院的教授前來視察。

校園內「一件展品」所展示的

從來覺得,國殤之柱並非如校方聲明中形容的「校園內一件展品」。

它不是殖民地大學的遺物,入校擺放時已是「回歸」後的1998年;它談不上是激進團體口中的「反華、宣揚分裂和仇恨」,歷年在國殤之柱的活動,無不嚴肅進行,紀念1989年春夏之交,熱愛國家的學生們獻出了他們只有一次的寶貴性命;它不是展品,而是展示大學的雅量,示諸世人這座香港第一學府除了精研學術、追逐排名外的精神面貌——對社會的人文關懷、對歷史的正視、對院校自主的堅持。

國殤之柱所承載的,更是香港市民對於「六四」的記憶,甚至網上隨便搜尋不少大學成員的名字,不難發現他們32年前為天安門學生義憤填膺的紀錄,將它從大學移除,難道送往堆填區不成?這樣將一併葬送大學多年來努力建立的名聲,讓學術界覺得所謂學府實質毫無原則可言。既然現在國殤之柱原來不屬支聯會,那討論點就剩「六四」是否屬大學碰不得的敏感議題。然而現在的香港並不是但凡有關「六四」皆禁,網上的相關資料並未屏蔽,《國安法》大治後仍能看到有關新聞,詩壇巨匠北島的《回答》、《六月》仍在書架上,就連「六四紀念館」也在警察調查後解封。實在看不到香港大學有何非如此不可的理由,要將一座跟這個城市及大學自身密不可分的記憶載體移除。

國安法由去年頒布至今,其時筆者尚為負責香港大學最高決策的校務委員兼校董會成員,並未聞國殤之柱將有何異樣或校方因受壓而要採取什麼行動,近日行政長官在回答提問中,亦不過表示事件屬大學事務,口風比起之前嚴詞批評學生會、教協、支聯會的不在同一層次,亦無來自北京官媒的壓力。故可以臆測,國殤之柱將傾,並不是如大學之前解僱戴耀廷或將學生會掃地出門般,因承受壓力而作出的舉止,而是很大程度上大學自己作出的決定。與其迎合上意,倒不如明德格物,展示第一學府的雅量,相信為師生所樂見,亦會得到各方的尊重。

作者是香港大學前校務委員、前校董會成員(20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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