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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獲提名「入閘」可能性已近消失(文:盧文端) (09:00)

民主黨9月26日召開會員大會,原本要就是否派員參選立法會作出決定,結果是劇情峰迴路轉,會上並未作正式表決,而是授權由中委會制訂甄選機制。《明報》及許多媒體朋友即時詢問本人的看法,本人為慎重起見,當日都未作回應,希望能夠多點時間看個清楚,講個明白。經過幾天的觀察思考,筆者在此表達3點基本看法:其一,民主黨最近雖然對是否參選的取態有所調整,但實質仍然以罷選對抗已列入《基本法》的新選舉制度,不過是由「硬對抗」變為「軟對抗」;其二,對於爭取提名「入閘」來說,民主黨的身分已因為該黨堅持對抗路線而成為「負資產」,民主黨現在面對的最大問題不是要不要參選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參選的問題,以民主黨成員身分獲得所需選委會5個界別的提名,已近乎不可能,能否通過資格審查更是大有疑問,有意參選的民主黨成員可能要早謀對策,另找出路;其三,民主黨若要改弦易轍獲得重生,不能只是回到當初信念與目標的「原點」,而要根據香港新環境從根本上調整路線,尤其要根除「民主拒共」的死結,以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最低要求。

民主黨高門檻實質是對抗新選制

首先需要釐清,棄選與罷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棄選多是由於勝算的考慮而作出的技術性安排,可以說是選舉策略問題;罷選則是表達不滿的一種對抗行動,屬於基本態度和立場問題。民主黨最近關於是否參選問題的一系列動作及決定,當然不是棄選,而是罷選,不過不是之前打算的那種直接罷選即「硬罷選」,而是轉了彎的變相罷選即「軟罷選」。

民主黨之前一直對外放風說,黨內一邊倒反對參選,以至外界都相信民主黨9月26日的大會肯定會通過一個不參選的決定。不過,據稱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這次大會並沒有直接作出決定,而是交由中委會定下參選門檻,當天的傾向性意見是,將以往參選者只需獲所屬支部10人提名的門檻提升4倍,即參選者需民主黨5個支部各10人共50個提名。民主黨元老李華明質疑「擺明是出難題」,有輿論更是一針見血指出,民主黨冀用提名程序達到棄選目的。民主黨9月29日開的中委會將提名門檻微調:參選者需獲參選選區所屬支部20名會員以及另外4個支部各5名會員共40個提名,之後還要得到特別會員大會過半數支持,並仍有可能被除名。李華明形容是「由超高變為高門檻」,一般黨員難出線參選,想選不能選。

本來,民主黨作為一個政黨,參加立法會選舉取得席位是其本分,也是其生存之道,正常的做法應該是想方設法鼓勵支持黨員參選奪取議席,現在卻反其道而行之,千方百計設置各種關卡阻止成員參選,原因何在、是何目的?

討論民主黨是否參選的態度,必須分析問題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民主黨將是否參選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對新選舉制度非常不滿;二是對民主黨成員在囚極為不滿。民主黨的一些人不僅以不同方式表達這「兩個不滿」,而且以阻止民主黨參選立法會的方式進行對抗,與中央叫板。無論是之前的威脅不參選,還是現在以高提名門檻阻止黨員參選,實質都是對抗新的選舉制度。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和要害所在。所以,筆者將民主黨的行動定性為對抗性的罷選,而不是策略性的棄選。

張志剛先生近日在明報文章中的質問擲地有聲,點出了問題的實質:民主黨作為香港過去「泛民主派」的旗艦,曾經是立法會其中一個單一最大政黨,在策動「35+」奪權運動時摩拳擦掌、身先士卒,但在完善選舉辦法之後,就杯葛、抵制、不參與!這是什麼政治態度?這個政治態度至明確不過!民主黨只肯做企圖奪權變天的民主黨,而不肯回歸到擁護中央政府,擁護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民主黨!

民主黨身分是爭取提名「入閘」的「負資產」

民主黨鬧騰罷選的最嚴重後果,不是民主黨成員能否跨過自設的高門檻「出閘」參選的問題,而是導致所有以民主黨身分參選的人獲得5個界別的選委提名「入閘」參選的可能,差不多已經消失。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改完善,完善後的新選舉制度已經列入基本法附件,成為基本法的一部分,民主黨的罷選行動,實質是對抗基本法。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規定,立法會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兩名委員的提名。雖然說,民主黨的成員有可能在一些選委會界別取得部分提名,但其一再以各種方式的罷選行動對抗列入基本法附件的新選舉制度,要取得被稱為國家利益代表的「第五界別」選委的提名,可能性微乎其微。

據筆者了解,之前確實有「第五界別」的選委對提名包括民主黨成員在內的合資格泛民人士持開放態度,這當然是要體現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有關「愛國者治港」絕非要搞「清一色」的講話精神,不過,這裏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必須「秉承愛國愛港立場,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在民主黨一再鬧騰對抗新選制的罷選之後,這些選委的開放態度雖然對其他泛民人士仍然有效,但卻很難包括民主黨成員了。

再說,中央要求大亂之後達至大治,必須除惡務盡,以確保「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後半期平安穩定。民主黨在《國安法》實施之前有「越線」的行為,中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包容,但在國安法實施之後對抗新選制,則屬於「頂風犯案」,中央怎麼可能接受?民主黨堅持對抗路線,極有可能成為以後的動亂之源,中央對此不可能不保持高度警惕。民主黨堅持對抗路線,且不說難以取得足夠選委提名,即使拿到所需提名,也可能在資格審查關口前止步。

民主黨陷於現在的困境,甚至有可能連累成員不能「入閘」參選立法會,完全是他們自己鬧騰對抗罷選的結果,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民主黨須檢視黨綱 符合「愛國者」最低要求

有輿論指出,民主黨需返回「原點」,回到當初的信念與目標,才有機會重生。這種說法雖然有其道理,但僅此是不夠的。因為,民主黨的「原點」儘管有愛國的成分,但也有很深的「拒共、反共」情結。民主黨所宣稱的「民主回歸」、「愛國不愛黨」,恰恰表明他們所講的民主,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拒共、反共」。民主黨對新選舉制度如此抗拒,深層原因正在於此。這也是他們陷於對抗新選舉制度的泥沼而不能自拔的根本原因。不根除「民主拒共」的「死結」,民主黨走不出困境。民主黨必須重新檢視其黨綱,切實做到尊重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以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最低要求,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獲得重生的希望。

作者是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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