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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文化遺產 實現三次分配(文:計巍巍) (09:00)

最近「三次分配」、「共同富裕」成了城中熱議的話題。「三次分配實現共同富裕」的國策顯然以利維坦般的姿態超出了香港資本主義的經驗範疇,但「慈善事業」與「企業社會責任」並非企業經驗之外,一些大型企業開始藉此機會將企業社會責任投向公共事業,嘗試重塑企業-社區紐帶。特別是在意識到文化遺產的公共性後,開始探索如何通過參與物質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治理過程來重建集體記憶,重塑社區紐帶。然而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會遇到問題和挑戰,需要與政府及公眾一起探索善治的道路。社會文化遺產善治,這是否也是共同富裕的題中之意?

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的實例與困境

在傳統路徑下,城市發展與保育文化遺產被看成一對矛盾。地下文化遺產高敏感區猶如炸彈,成為基礎設施建設和地塊開發避之不及的問題。地產商和基礎建設承建商通常採取考古搶救發掘、建築易地重置等文化遺產評估緩解措施,為建設掃清道路,例如:赤鱲角機場建設相關的搶救發掘、港鐵鑽石山機槍堡易地重置等等。

新世界發展在文化遺產治理和文化保育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去年以47.76億元投得皇都戲院大廈業權後,宣布將復修屬一級歷史建築的前戲院部分,包括天台俗稱「飛拱」的桁架建築。而在正式動工復修前,發展商還舉辦公眾參與式的歷史回歸體驗活動,展示眾多戲院舊物、電影戲票等,商場內真體字招牌、理髮店、唱片舖,亦向觀眾呈現皇都68年的盛衰歷史。這樣高調的主導保育與活化,把保育與發展的話題帶入公眾視野,無疑是香港私人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塑造集體記憶的一個好開端。

然而,也有批評認為,在整個皇都戲院發展項目中,同有60年以上歷史的皇都大廈和毗鄰的天宮台,卻難逃被拆命運。戰後保存完整的北角舊街區發展升級成為豪宅區,皇都戲院的活化成為一座孤零零的紀念碑讓人憑弔。

另一個例子是新鴻基在馬灣的發展。早在1997年,古蹟辦聯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便對馬灣東部史前聚落遺址進行了配合房地產開發的搶救發掘。此發掘被評為當年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可見其重要性。為此,新鴻基在馬灣建立了小型展館,並易地重置了一座窰址進行實地展覽。這個舉措在當年無疑是十分先進大膽的保育嘗試。然而,多年之後重置的窰址無法得到全程跟進的專業照顧,遺蹟缺乏溫濕環境控制,以及無可避免地受到一些植物病害。

以上經驗可見,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不能脫離政府的主導。首先,遺址及建築的遺產化過程,其實是誰來選擇集體記憶與傳承的政治過程,文化遺產活化當與城市整體發展相對接,以社會發展的整體需求作為價值判斷標準。第二,文化遺產的專業照顧與保育跟進,需要企業與政府相關部門長期協作。

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的可行路徑

首先,文化遺產資源具有公共性,是全社會乃至全人類的共同財富,文化遺產的保育歸根到柢是一個人權問題,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裏,企業應參與實現市民文化權利的社會共識。香港中學課綱長期以來的新石器時代中期到明清的本地歷史缺環,實質上是對公民文化權利的剝奪。而通過客觀存在的地下文化遺產,去了解這個城市自3萬年以降的悠久歷史,則是文明社會市民權利的實現。

第二,企業可通過積極地建立文化遺產展示及公眾考古平台,協助專家將理解文化遺產的工具交給市民,讓市民得到結合自身種族、生活經驗去解讀歷史的工具。企業對文化遺產保育和建立公眾考古平台的投入,正是建立在實現市民文化遺產權利的價值共識之上的公益事業。

第三,興建遺址公園可促進區域內旅遊經濟和增加地塊文化內涵,為城建與地產開發者帶來紅利。因此企業可嘗試通過遺址公園規劃,為城市和社區注入創新元素,增益市民的居住與旅遊體驗。香港探討企業參與文化遺產治理的路徑,可以參照浙江良渚圍繞良渚遺址的良渚文化村地產開發,或廣東開平縣圍繞赤坎碉樓進行的企業-政府區域規劃。香港的大埔、屯門、洪水橋,都有潛質將遺址結合入商業地產和旅遊開發中去。

如何達到文化多元善治,真正做到文化遺產領域的三次分配?

筆者認為,要跳出文化遺產只是一個個獨立單元的固見,把一片區域內的文化遺產看成是一個文化體系的有機組成。社會私營部門通過捐資公眾考古平台或建設遺址公園以利區域開發的項目,是應該特別關注的重點。除了突出遺址集群效應,還需結合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創造一個具生命力的文化遺產主題;既能成為聯繫大眾、社區、企業和政府的平台,又能不斷的以文化多元的視角,自我創造話題、關注點和新文化。從文化角度重建社區紐帶,達到「共同富裕」的目標。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政策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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