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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 求饒 求死(文:梁美儀) (09:00)

在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在新政治秩序下,幾乎天天都在經歷不同反對派組織的終結。有的組織負嵎頑抗,有的自我了斷,有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然而在這些組織的前頭,像是看不到可走的「生路」。

由立法會前議員司徒華生前一手籌建的3個組織,示範了在專權之下,3種不同的選擇。

教協:自我了斷

司徒華最早成立的教協,是3個組織中人力財力最穩健的一個,在教育界的影響力本固若金湯,也是本港民主派的橋頭堡組織。只是在中央訂立法力無邊的港區國安法後,教協即使曾作最後努力,嘗試刪除涉及佔中等敏感教材,向外表明日後專注教育及教師權益事務,仍無法換取生存的機會。為免牽連太廣,只能忍痛自我了斷,減低成員要負上刑責的可能,求饒意味甚濃。

支聯會:負嵎頑抗

至於在八九民運期間成立的支聯會,其碩果僅存的領導層,到最後一刻仍選擇負嵎頑抗,沒順應警方的要求,交出「與外國組織聯繫」等資料,寧死不屈的結局是被「拉人封艇」,甚至有人要面對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重罪。

民主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剩下的民主黨,現在則陷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兩難狀態。有建制人士不停放話,指民主黨若要「求生」,就不要阻止黨員參加年底的立法會選舉,因「罷選」等同破壞新選舉制度,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不過,民主黨內部很清楚,黨內反對參選的聲音佔多數,而一旦參選,持份者定必離棄民主黨。哪怕民主黨為「求生」,在本月底舉行的會員大會上,只通過一個較中性的決議,表明民主黨不會派員參加來屆立法會選舉,而非明言黨員不得參選,這又能否「過關」?若有黨員仍然決定參選,民主黨又應否執行「家法」,開除有關人士黨籍?

委曲是否就能求存,根本沒人能說得準,民主黨如今正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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